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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民办教育发展已涉入“深水区”,进入了攻坚阶段。许多涉及全局性的问题仅靠教育部门一家是难以解决的,还需要财政、税务、人事、民政、劳动等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合作。
主持:本报记者 赵一枫 嘉宾:上海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 胡卫
《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关于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法律地位的规定,是对民办教育最具促进意义的条款。然而,这一规定至今未得到有效落实,成为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
税收优惠政策理应体现
记者:税收优惠政策是检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是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的重要内容。一段时间以来,不少民办教育工作者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去年发布的《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议论纷纷,认为它没有充分考虑到民办教育的实际情况,未能与《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很好地衔接,在执行中会导致民办学校的税收优惠政策难以得到落实,造成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事实上的不平等待遇。对此,您是怎样看的?
胡卫:由于《通知》未能充分考虑民办教育的实际情况,由此造成立法宗旨与现实效应之间的较大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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