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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现代教育报 卢志文:中国教育学会管理分会理事、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记者:过去,人们一直认为教育的产品是学生,是人才。您说“教育的产品是服务”,“学校是提供教育服务的机构”,为什么?
卢志文:计划经济模式下,教育是“最光辉”的事业,学校是事业单位——“任务由上级下达,资金由财政拨给,绩效由领导评价,命运由组织掌握”。事业的“崇高”,异化了职业的“本分”,导致学校普遍缺乏服务意识。
其实,学校教育并不“生产”学生,而是要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学生是载体,学校各种教育活动的过程使这个载体上的承载物产生了变化和增值,将“人”变成“人才”,变成“人力资本”。这些变化和增值的部分,才是教学过程的结果。医院通过医疗服务把“病人”变成“健康的人”,我们不能说医院的产品是“人”。当然,学校的产品也不是“人”。任何学校都无权也无法将学生作为自己的产品进行“交换”。
如果把教育的产品理解为人才,难道家长交费是为了购买自己的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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